洮北区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由浙江华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EPC总承包,项目业主为 上电(通榆)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浙江华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委托拟对该项目风机、塔筒及其附属设施吊装工程施工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风电场总容量16.2MW,安装1台7.7MW-230机型和1台8.5MW-220机型,均采用160米混塔,共2台风力发电机组,本风电场所发电力汇集后,通过1回35kV集电线路接至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2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利用白城220kV升压站已建的1回220kV线路接入昌盛变220kV侧。
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境内。
工期要求:开始吊装时间暂定于2026年01月20日。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全部吊装工程完成时间: 2026年 02月 20 日。
全部电装完成时间: 2026年 02 月28 日。全部电装关门日期不因除不可抗力外的任何因素调整。
2.2采购范围:本工程采购范围为整个项目风机机组吊装、塔筒吊装、电装、配合调试、消缺、设备运转、运输、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内容。具体采购范围详见合同协议书。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证书均要求且在有效期内,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风机吊装或塔筒吊装或风机及塔筒吊装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项目施工的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财务要求: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响应人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扫描件。
3.4信誉要求:响应人信用状况良好,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没有发生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响应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的查询结果截屏。
3.5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6年01月09日09:00至2026年01月1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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