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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城关医院(兰州市城关区人民医院)医院耗材追溯管理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1-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JFH

2.项目名称: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城关医院(兰州市城关区人民医院)医院耗材追溯管理系统

3.预算金额:38.00万元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叁年;

5.采购需求:医院耗材追溯管理系统。(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6.项目是否预留中小企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10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兰州市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9日至2026年01月15日,每日09时00分至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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