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拱北海关2026-2028年关本级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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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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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服务 |
拱北海关本级公务用车定点保险 |
1.00(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每年预算为20万元(合同履行期实行“1+1”方式管理),各车辆保险期以保单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金融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持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他规定)。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将同时作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填写《响应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填写《响应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8日至2026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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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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