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樊哙东一路(公园路至公园北一路段)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 标段已由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邛发改审批〔2025〕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邛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邛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邛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四川邛崃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新建道路长度约380米、宽度24米,配套建设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照明等工程。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属行业等相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9日起,……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29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