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氧化稀土回转窑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氧化稀土回转窑采购 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氧化稀土回转窑采购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2.3招标规模: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氧化稀土回转窑采购,该项目为后处理A车间用于灼烧碳酸稀土制备氧化稀土的2套回转窑的供货及安装,该项目包含回转窑本体、进料装置、燃烧器、烟气除尘和物料冷却相关设备、负压气力输送管路系统等附属设施的供货及安装。2.4项目计划投资:1419.45万元2.5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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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K1500002026010502001001 |
标段名称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氧化稀土回转窑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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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货物-机械、设备类-非金属矿物制品工业专用设备-炉、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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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
1419.45 |
工期(日历天) |
15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个成员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注:负责安装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内衬回转窑供货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配套部分清晰可见发票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应的要求,需附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章的技术协议);(4)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6)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8)投标人需承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包钢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如存在上述事项,接受招标人不确定其为中标人的结果(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08 12:00 至 2026-01-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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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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