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巴中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污泥处理系统及除臭系统设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巴发改审〔2025〕16号、巴发改审〔2025〕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巴中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巴中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请登录)
2.2 建设规模:核定项目新建污泥处理规模150吨/日设施1座,采用以“水热氧化及隔膜板框压滤+除臭处理”为主的工艺路线,详见施工图、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书。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进场,12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4 招标范围:
(1)中标人需基于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含初设)、施工图、技术规格书、项目现场勘察资料及相关行业规范,在现有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现场现状不改变的原则下(确有变化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完成系统二次深化设计,并报经招标人审定同意,确保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同时满足废水废气废渣排放标准、处置单价成本限额及市政、环保等相关行业要求。
(2)负责提供所有设备及材料(含所有现场仪表、控制设备、系统设备配套的电机、就地操作箱、控制柜、电缆及其辅材、钢结构、管道、阀门及附件、主辅材料等)的制造、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和试生产,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
(3)负责提供3年运营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设备维护及配合相关手续办理等服务。
(4)负责提供12年【含上述第(3)项的3年】的运营指导服务,保证设备稳定运行,并承担换热器系统及主反应系统老化更新更换等相关费用。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其 他: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污泥处理设备制造商或具有授权的经销商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2017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污泥处理设备供货或建设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
3.1.3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 无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材料包括: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1月09日 ……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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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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