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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常熟市2025B-011地块住宅用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0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常熟市2025B-011地块住宅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常高管投备〔2025〕3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铭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上海东原睿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常熟市2025B-011地块住宅用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高新区金龙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2025B-011地块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931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74000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10800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1747.12 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总服务期1705 日历天。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项目策划、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允许设区市内有2项及以下在监项目,但必须获得在监项目的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不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策划、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或单项工程咨询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项目建筑面积在1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策划、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必须满足3.1项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五家单位组成,须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符合本次招标资质要求的监理单位和具有相应项目策划、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能力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且造价咨询单位必须由2家(1家负责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1家负责全过程造价控制)组成。

3.8其它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身份证彩色扫描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4.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6年1月8日08时30分至2026年1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上午9:00(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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