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5FJTP-ND008
项目名称:宁德市闽东医院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4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9.04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90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904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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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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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德市闽东医院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服务项目 |
1.00 |
2904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7日 至2026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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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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