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47省道金牛湖至省界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审批文号:苏发改基础发〔2025〕8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六合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六合区交通运输局,现对该项目跟踪审计和结算审核服务S247JNH-GCSJ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S247JNH-GCSJ标段,招标范围为247省道金牛湖至省界段改扩建工程招标阶段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审核(如需)、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工作(跟踪审计)及竣(交)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协助发包人完成主要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一)工程招标阶段:对本工程施工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如需)
(二)工程施工阶段:(1)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发包工程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2)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3)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4)审核工程价款调整;(5)业主分包的专业工程招标咨询,材料设备询价;(6)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7)招标人及主管单位要求的该阶段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三)工程竣(交)工阶段:(1)审核工程竣(交)工结算;(2)招标人及主管单位要求的该阶段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四)造价咨询其它业务:(1)工程造价鉴定及仲裁咨询;(2)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3)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4)复核招标阶段(中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5)招标人及主管单位要求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2.3 计划工期:146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05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本项目路线起自苏皖省界,接安徽204省道,经金牛湖野生动物王国东侧,下穿现状宁天城际轨道,止于与353省道交叉处,接247省道六合雄州段,全长5.304公里。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米。其中,金牛湖野生动物王国至金牛湖度假中心段设置双向两车道辅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桥梁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路网监测、绿化、路灯等设施。 2.6 工程类型:公路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企业自2020年11月1日(含)以来,具有工程造价200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的业绩。
信誉要求:(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服务类单位)为C级及以上。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S247JNH-GCSJ标段,招标范围为247省道金牛湖至省界段改扩建工程招标阶段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审核(如需)、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工作(跟踪审计)及竣(交)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协助发包人完成主要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一)工程招标阶段:对本工程施工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如需)
(二)工程施工阶段:(1)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发包工程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2)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3)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4)审核工程价款调整;(5)业主分包的专业工程招标咨询,材料设备询价;(6)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7)招标人及主管单位要求的该阶段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三)工程竣(交)工阶段:(1)审核工程竣(交)工结算;(2)招标人及主管单位要求的该阶段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四)造价咨询其它业务:(1)工程造价鉴定及仲裁咨询;(2)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3)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4)复核招标阶段(中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5)招标人及主管单位要求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2.3 计划工期:146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05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本项目路线起自苏皖省界,接安徽204省道,经金牛湖野生动物王国东侧,下穿现状宁天城际轨道,止于与353省道交叉处,接247省道六合雄州段,全长5.304公里。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米。其中,金牛湖野生动物王国至金牛湖度假中心段设置双向两车道辅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桥梁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路网监测、绿化、路灯等设施。 2.6 工程类型:公路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企业自2020年11月1日(含)以来,具有工程造价200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的业绩。
信誉要求:(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服务类单位)为C级及以上。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1-29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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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盐城市大丰区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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