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智慧同安数据有限公司对[QY]JR[GK]2025054同安智慧社区智能安防设备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187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合同包1:项目名称:同安智慧社区智能安防设备建设项目(二期),采购预算:187万元,项目内容:同安智慧社区智能安防设备建设项目(二期);数量:1批;建设周期:规划项目整体建设周期采用50+30模式,即建设周期为50天,系统试运行时间为30天,系统运行30天后出具《系统运行报告》与《验收报告》。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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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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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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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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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资格承诺函: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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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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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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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定资格要求:无特定资格要求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以此为准】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6-01-15 17:00:00】
2、文件售价:合同包1人民币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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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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