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地铁3、6号线车辆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劳务分包(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徐州地铁3、6号线车辆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劳务分包(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50万元,招标人为徐州地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徐州地铁3、6号线车辆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劳务分包(二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徐州地铁3、6号线车辆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劳务分包(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徐州地铁3、6号线车辆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劳务分包(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
人证书;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
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财务要求:提供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
报告复印件,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核心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
务会计报表)。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光伏项目施工工程(施工内容须包含光伏组件、线缆、高低压柜安装)业绩
。业绩日期在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业绩时间以业主证明或竣工证书载
明的时间为准)。业绩以(1)合同;(2)业主证明或竣工证书;(3)①对应
业绩项目任意一笔项目款有效发票、②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
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的有效截图、③对应
银行收款凭证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合同原件开标现场备查
,不能提供原件的按无效业绩处理。)
3.7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中级职
称、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建造师证、安全B证、自开标时间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
纳证明资料。
项目负责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光伏施工工程管理业绩(
施工内容须包含光伏组件、线缆、高低压柜安装),业绩日期在2023年1月至投
标截止时间前,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合同或者业主证明文件或竣工证书为准。
2)2名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自开标时间前连续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资料、C类(或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0名电工,必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自开标时间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资料、高压或低压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合格证书;
3.8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
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
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附上信誉承诺书;
3.9其他要求:无;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14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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