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南航南阳基地非南航航司飞行训练教学员膳宿交通服务项目【二次询比】。
1.2 项目编号:(请登录)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次共采购酒店2家,份额分配原则是:以入住航司意愿选择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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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价限价 (单位:人民币) |
总价限价(单位: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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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星或携程四钻及以上标准膳宿交通服务 |
四星或携程四钻客房保障标准与限价:单人间:330元/间/天(含早);双人间:360元/间/天(含早)。 餐食保障标准与限价:1.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用餐服务。2.费用标准:早餐:房费含;午餐/晚餐:70元/人/餐; 车辆保障标准与限价:200元/趟(始发/目的地:机场、酒店、高铁站之间) 此项费用是指每批次训练的所有机组人员单趟的费用标准,每次接机或送机只结算一次单趟的交通服务费用,与乙方每次提供接送车辆数量无关,空车费用不由采购人承担。 |
19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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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9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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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酒店选择以航司意愿为准 |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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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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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南航航司飞行训练教学员膳宿交通服务 |
南阳市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须为挂牌4星级及以上或携程4钻及以上;具备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配备的自有或合作经营餐厅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包间,供应早、午、晚餐;提供至少一辆不低于15座考斯特及以上车辆接送机组。(注意:须提供①酒店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截图,②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③餐厅资质证书,如为合作经营,还需提供双方签订协议,④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车辆照片(显示车牌号),如为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行驶证所有人与出租人保持一致,⑤能够提供相关餐饮、车辆接送服务的说明材料,格式自拟。)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3】日……下载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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