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价:25.00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遇有的专业技术问题,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依据其鉴定结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故而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有关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描述的公正性。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活动公信力,遏制因鉴定争议引发涉法上访事件的发生。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作为五河县交通事故处理检验、鉴定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采用“1+1”模式,每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业务范围须包含交通事故痕迹类或法医类鉴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请登录)获取采购文件。
2.报名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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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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