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中心城区范围有垃圾收运、清扫保洁、以及生产管理所需配置的各型车辆(车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分布于主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各项目及站点,由投标人为招标人所有车辆按包干制方式提供综合包干维修维保,以项目车辆收运作业垃圾量为综合包干单价计算维修维保服务费。
合同估算价:455万元/年(含税),合同期2年,合同期内招标人按投标人的投标单价结合垃圾量进行计费。
2.2招标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对招标人中心城区各个项目的生产运行车辆提供包干制维修维保服务,招标人根据当期项目实际垃圾产量进行费用核实支付维修费。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车辆情况提供全全包干制维修维保服务,包含不限于整车维修(包含车辆底盘、液压上装)、保养、月检、打黄油、补胎、轮胎更换(轮胎甲供)、外观修复、车辆冷却液更换添加、尿素加注、车辆液压油更换添加、车辆机油更换添加、新旧轮胎转移、城市道路及高速公路救援、拖车救援服务、上门服务等,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的项目特征实施驻场服务。
2.3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结束前1个月,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报送第一年的整体服务质量评估申请,经招标人评估合格后续签第二年服务合同)。
2.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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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片区 |
具体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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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区 |
两江新区、北碚区行政管辖范围招标人项目指定区域或场站内驻站维修维保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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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 |
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含高新区)行政管辖范围招标人项目指定区域或场站内驻站维修维保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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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 |
渝中区、大渡口区、巴南区、南岸区招标人项目指定区域或场站内驻场维修维保作业 |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且备案经营范围包含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3.1.3投标人具有废机油等危废物资处置能力。
3.1.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1个不低于100万元的车辆维修业绩合同。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应于2026-01-12 17:00:00(北京时间)前。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1-2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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