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实验室配套设施整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0万元,其中施工184.32万元,设计5.68万元,招标人为上海东湖机械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实验室配套设施整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190万元(其中施工184.32万元,设计5.68万元)
4、工期:90日历天(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75日历天)
5、施工内容:拟对大厦一楼、八楼及九楼部分区域(共约1028平方米)实施整修改造,包括大厦一楼、八楼及九楼部分区域拆除,三个楼面的部分范围进行重新装修等。
6、设计服务内容:本工程全部的设计工作,设计内容涵盖工程设计全过程,并承担本工程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及管理配合工作,施工阶段的配合和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性,三年内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经济刑事案件;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信用服务”一栏内查询);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其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其以上。
以上2条资质要求均要同时满足。以上设计、施工两个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
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为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本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管理,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派员担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大于2家,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为牵头单位。除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共同投标协议外,所有投标文件以牵头单位的盖章和签字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2、招标文件工本费(元):人民币1000元/本,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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