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石油分公司全资新建杭州公交申花产业园充电站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以《关于同意杭州分公司全资新建杭州公交申花产业园充电站二期项目的批复》(石化股份浙新能〔2025〕1088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石油分公司。杭州石油分公司全资新建杭州公交申花产业园充电站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塘路478号。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10.6万元(含税)。
2.4标段采购范围:包含工程设计,2台800KVA容量箱变(变压器选择S20系列及以上油浸式,二级能效)设备采购和高压施工部分电缆采购,施工部分含电气设备安装、调试,箱变基础和围栏制作,电缆沟和地面开挖及恢复、建筑垃圾外运和零星改造等配套施工以及协助建设单位办理通电手续等内容。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①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
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承修类三级(10千伏以下);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④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组成员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
2)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必须由承当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拟派)
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3本次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
(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相对应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基本资格条件中的施工资质;
(5)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6)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双方盖章外,其余盖章位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7)承包商(联合体各方)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1月8日11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14时00分。
5.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响应文件须采用承包商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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