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供应商按照“表1”对应关系制作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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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单一来源谈判应答人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日期 |
递交文件/谈判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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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鸡西市时刻安防服务有限公司 |
2026 年1 月20 日上午09:00 |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
表1
一、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鸡西市分公司110 报警联网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YH-202(请登录)
资金来源:自筹性资金;
预算资金:总预算48.48 万元,24.24 万元/年;
服务期限:2 年(1+1);
采购内容、使用范围及数量:110 报警联网服务业务(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鸡西市时刻安防服务有限公司是鸡西市公安机关指定的唯一一家联网报警服务单位,鸡西市分公司全区从2015 年开始对110 联网报警服务环节外包给鸡西市时刻安防服务有限公司。依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谈判采购实施办法(试行,2025 年版)》(黑邮分〔2025〕331 号)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采购实施办法(试行,2025 年版)》第四条第(五)款:1.基于技术方案或市场垄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或代理商处购置,建议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本次拟唯一邀请供应商为鸡西市时刻安防,其基本情况为鸡西市目前只有鸡西市时刻安防一家具有资质的公司,客观上造成垄断经营,邮政企业缺少议价主动权。
根据上述情况,本项目拟与鸡西市时刻安防服务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单一来源采前公示时间:2026 年1 月9 日起至2026 年1 月13 日,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 月14 日起至2026 年1 月16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分-11:00 分至下午14:00 分-16:0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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