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名称:新建金华至建德高速铁路四电集成项目。
1.2工程概况
新建铁路金华至建德线位于我国浙江省西南部,设计时速250km/h。线路起自沪昆铁路东孝站,利用改建沪昆铁路金华至东孝段,经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建德市,终到杭黄铁路建德站,金华至建德段新建线路正线长64.508km,金华至东孝段利用改建沪昆线正线长7.926km,包括金华地区相关工程。引入金华站右线绕行长3.449km,引入建德站右线绕行长3.648km。
金华地区修建沪昆货运外绕线(另立项),将金华站车辆段、金华东编组站迁出,改建金华普速场为城际场,于金华站城际场东段修建动车存车场,改建既有沪昆下行线,使其尽量并行上行线,改建东孝站,新增沪昆高铁下线径路。金华至东孝段改建沪昆线合计长12.468km(单线)。
1.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本次谈判采购采取谈判方式选定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供应商应提供2023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4供应商和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5供应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6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供应商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且允许代理商参与的包件同一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供应商。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
3.4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0日17时00分,……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200元(不接受个人汇款),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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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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