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湾大桥防撞设施改造升级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抛锚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杭州湾大桥防撞设施改造升级项目:杭州湾大桥防撞设施改造项目部位于杭州湾跨海大桥北航道桥区域,主要工程为:在桥梁主墩上、下游侧分别设置一个独立墩(共4个),独立墩上设置固定式柔性防撞设施,独立墩与桥梁主墩之间设置延性保护装置,形成“柔性防撞设施+独立防撞墩+延性保护装置+桥梁主墩”的联合防撞体系,共同抵御船撞力。
项目规模:合同额1.87亿,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计划工期:30个月。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及包件等详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2.2.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备租赁相关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组织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租赁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机械设备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出租相关设备,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8日8:30时至2026年1月13日8: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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