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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路训练馆及辅助用房整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07 收藏项目

·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2JA0341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上海市静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项目名称:

昌平路训练馆及辅助用房整修项目

建设地点:

昌平路728号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主要内容包括:一层门厅及卫生间、二层电梯厅卫生间及辅助用房、三层所有区域、四层排球馆及卫生间、五层卫生间及淋浴改造、六层卫生间及辅助用房,屋面整体更换并满足光伏设备荷载。建筑高度23.90米,装修面积3043.8平方米,建筑面积11781.46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

777.83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777.83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613.668549万元

建设周期:

130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二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须为房屋建筑工程;或者其他非本部门资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须为相关专业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以上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其他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方,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项目的全面实施。,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00时00分到2026年01月13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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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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