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安徽省金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省城乡规划院项目保洁服务外包,招标人为安徽省金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徽省金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省城乡规划院项目保洁服务外包
2.2项目编号:AHC
2.3项目概况:安徽省金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省城乡规划院项目保洁服务外包
2.4招标范围:省城乡规划院位于包河区芜湖路街道桐城南路与青弋江路交叉口西北角,项目总用地面积 12240 平方米,办公区面积约 5614.2 平方米,家属区面积约 6625.8 平方米。其中家属区 5 栋家属楼,建筑面积约 9700 平方米,办公区共计 2 栋办公楼,办公建筑面积约 7000 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约 120 辆(建筑面积统计、停车位统计均为地上,此项目无地下部分)。本次招标服务范围需要提供省城乡规划院项目总体的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人要求。
2.5服务地点:位于包河区芜湖路街道桐城南路与青弋江路交叉口西北角,招标人指定地点
2.6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35360.00元/年(含税)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服务期限:2026年02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若服务期届满时后续招标未完成,中标人须无条件延长服务至招标人书面通知停止之日,延期服务费按原合同价款计取。)
2.9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资质要求: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保洁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业绩能体现服务内容,如合同中无法反映服务时间等内容,还须提供业主(合同甲方)出具并盖章的证明材料。
3.1.3财务要求: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提供承诺函)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4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函)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行贿犯罪行为。
3.1.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6日至2026年01月12日17:00(北京时间)。
4.2
招标资料费用: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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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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