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亳州青创炉渣综合处置厂区运营权外包项目
2.招标人:亳州青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亳州市十河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2.项目内容及概况:
(1)中标方按约定价格支付炉渣承包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亳州青创炉渣综合处置厂区运营权外包项目的垃圾焚烧炉渣进行处置,具体涵盖炉渣产品的最终处置与无害化处理。包含但不限于炉渣分拣,青创公司厂区的维护,生产线的全流程操作、巡检、设备换新、设备升级改造、设备维护检修,厂区安全、环保,电厂要求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等所有相关炉渣综合处置运营工作。
(2)青创公司2019年10月16日取得环评批复,主要从事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设计日处理炉渣400吨。生产工艺为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投入料斗后,经滚筒筛分后进入破碎机、跳汰机和摇床分离出废旧金属,废渣经振动筛脱水后制作成机制砂。废旧金属外售,机制砂作为原料外运,固废进行无害化处置。跳汰机、破碎机及摇床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沙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5年。
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6.最低招标控制价:100 元/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力、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类似炉渣综合处置服务项目业绩。类似炉渣综合处置服务项目是指投标人自建炉渣处置厂或者对外承接的垃圾焚烧厂委托运营的炉渣综合处置服务项目,且项目实际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投标人应在近五年内(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五年)具有上述类似业绩。
(1)投标人对外承接项目的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综合处置服务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服务范围及规模、双方签章页等)②单个合同期间任一连续12个月往来发票复印件,提供的发票需与合同业绩相对应。
(2)投标人自建项目的业绩需提供环评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要求:投标人(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注: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2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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