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晋城市中心城区张峰供水工程阀门及管件采购
2.2 项目规模:晋城市中心城区张峰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选址位于主城区西环路以西、书院街西延北侧新建晋城市第四水厂工程,中心城区3座配水站改造工程,铺设输配水管网工程,智慧水务工程。
(一)晋城市第四水厂工程设计供水总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土建工程一次性实施完成,供水设备安装工程分两期实施,本次实施一期设备安装工程,供水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后期根据用水需求适时启动二期设备安装工程。
(二)对现状一水厂、二水厂、分水厂进行改造,作为晋城市中心城区张峰供水工程的3座应急水源配水站。
(三)铺设输配水管网约34.58千米。
(四)新建智慧水务工程。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晋城市中心城区张峰供水工程阀门及管件采购(具体内容以材料清单为准),包括货物的本体、出厂验收、供货、运输、卸货、调试、后续服务等内容,并通过项目验收等;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根据项目使用进度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及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划分标段:
001不分标段: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供货和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本项目制造商仅能授权一家授权商,同一个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2 ①如为制造商: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 ” 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如为代理经销商:投标人和所代理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其他要求: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月7日20时00分至2026年1月12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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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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