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塘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N0305025安置地块监理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0-440115-04-01-539832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塘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塘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N0305025安置地块监理服务 | ||
| 标段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塘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N0305025安置地块监理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塘坑地铁站旁,环市大道北侧,英东大道西侧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等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安全文明、结算管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发包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2)监理工程范围为本项目地块红线范围内土石方及基坑支护、所有建筑主体、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以及属于本项目所需、但又处于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外的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含与外界连接道路、外供水、外排水、燃气等)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范围:①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安装、机电(含电梯工程)、通风空调、人防、消防、桩基础及土方回填、给排水(含永久外供水、外排水)、强电(含永久外供电等)、弱电(含建筑智能化系统等)、真空垃圾收集、市政、燃气、通讯、卫生防疫、防雷及室内外的道路(含小区道路)、园林景观、绿化、室外广场、停车场(含机械停车,如有)等;②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给水排水、围蔽、场平、板房、清表、建设单位的驻地办公场所(临时板房、景观绿化、旗杆等)等所有临时设施以及所涉及的设施拆除、管线迁改等;③装配式、建筑节能、环保及绿色建筑设计相关项目;④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含大堂、公共连接通道、样板房及所有室内的装修项目)、室内外标识标志工程;⑤与该项目建设相关的零星工程及配套工程;⑥与该项目建设相关的服务、检测、监测、咨询、采购项目等。(3)组织、协调或承担工程前期的技术咨询或审查以及现场控制点、临时设施的接收移交等工作。(4)组织办理施工前期手续的办理工作,直至具备合法的施工条件。(5)承包本工程范围内的技术协调工作,包括工程施工的分包、设计、进场、退场、综合管线平衡、质量、进度及其它相关内容。(6)监理人对其派驻的监理项目部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全面负责,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7)如装配式建筑等工程发生建设工地以外的工厂制造需现场监理服务的,场外监理服务费用及相关场外监理所发生差旅费用、交通费等已包含在本工程监理酬金中,楼宇交付的配合工作包含在本次监理范围内。(8)其余内容详见本合同版本。 | ||
| 招标内容 | 按现行的建设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包括勘察设计报审、勘察、设计监理等)以及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含单独完成概算审核、预算审核、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造价审核、追加合同价款审核、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设计变更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发包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 ||
| 工期(交货期) |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含移交使用单位(或交付搬迁村民))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1)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包括项目策划(含配合征拆,如需)、勘察设计报审、勘察、设计监理、协助概预算审核、检测方案审核等);(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为止;(3)施工阶段监理工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4)竣工结算工期:从竣工验收完成开始至竣工结算完成为止。(5)保修阶段监理工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计,按对应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至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为止;监理服务期内,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人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造价人员、资料员须在工程现场开展监理服务工作;工程收尾阶段造价人员、资料员须在工程现场或发包人指定场所开展为期6个月的工程收尾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具体以本项目合同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35.873102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其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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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业绩资格要求 | |||
|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⑤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1-07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27 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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