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10万吨/年生物质绿色甲醇项目已由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新经审备[2025]2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兰州新区能科生态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0万吨/年生物质气化耦合绿氢制备绿色甲醇工程,主要生产装置包括生物质气化制合成气装置、变换及净化、压缩、甲醇合成、甲醇精馏、200MW光伏发电(光伏发电及线路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及电解水制氢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燃气锅炉发电、生物质原料储仓、罐区及装卸车系统、火炬、全厂管道系统、空分、循环水站、生产消防水系统、污水预处理、除氧站、脱盐水站、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全厂给排水、35kV变电站、变配电所、电气、电信、照明、中控室、办公楼、综合楼、中心化验室、危废暂存库、备品备件库、围墙、大门、厂区道路、消防工程等。
2.1.1建设地点:化工园区化工经三路以东、化工纬三路以南、化工纬四支路以北区域。
2.1.2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兰州新区10万吨/年生物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
2.1.3 总投资:142739.87万元
2.1.4 工期要求:
2026年3月至2027年9月,不超过 18 个月(含冬雨季施工期)。
2.1.5标段划分:
一标段:兰州新区10万吨/年生物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一套生物质气化装置、变换及净化、压缩、甲醇合成、甲醇精馏、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燃气锅炉发电、生物质颗粒制备、生物质原料储仓、罐区及装卸车系统、火炬、全厂管道系统、空分、循环水站、生产消防水系统、污水预处理、除氧站、脱盐水站、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全厂给排水、35kV变电站、变配电所、电气、电信、照明、中控室、办公楼、综合楼、中心化验室、危废暂存库、备品备件库、围墙、大门、厂区道路、消防工程等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合同。
二标段:兰州新区10万吨/年生物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备用一套生物质气化装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合同。
注:开标顺序为一、二标段,两个标段可兼投但不兼中。
2.1.6 其他:
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先进、合理、节能和环保,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深度符合《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达到招标人交付要求。
(2)详细工程设计质量、设计成品合格率100%,工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经生产考核,性能达到招标人要求。
(3)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合格率100%。
(4)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安装工程焊接底片一次合格率96%以上。
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无人员伤亡事故,无机械设备及火灾爆炸事故。
环保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保的要求。
2.2 招标范围:
一标段:兰州新区10万吨/年生物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包括:①气化装置(气化炉要求:能适应多元生物质(菌棒、秸秆及配烧部分土豆渣等)作为气化原料,原料预处理简单且气化炉具有较好地适应原料含水、含灰波动能力,产品煤气中不明显含焦油等大分子物质,气化炉底渣或粗灰外排含碳低(小于2%),总体气化过程碳转化率大于98%。为适应原料品质变化等不确定因素,优先选择有工业运行业绩或通过中试试验气化炉,气化炉的生产能力应当≥每年5万吨甲醇的产量及燃气发电的用气量)、变换及净化、压缩、甲醇合成、甲醇精馏等;②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生物质燃气锅炉发电(气源由生物质气化装置提供)、生物质原料储仓、罐区及装卸车系统、火炬、全厂管道系统、空分、循环水站、生产消防水系统、污水缓冲池、脱盐水站、除氧站、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全厂给排水、变配电所、电气、电信、照明、(中控室、办公楼、综合楼、中心化验室、机柜间等均含二次装修)、危废暂存库、备品备件库。
1.1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专篇)、概算、详细工程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1.2设备采购及服务内容包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化验分析仪器的采购、成品保护、运行、售后、培训及质量保证期内设备维护服务。
1.3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地基处理、临建及措施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单体试车、联调联试)、辅助工程(水、电、暖、通讯等)、装修(含二次装修)、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维护等全部工程内容。
1.4 负责单机试车、机械完工直至工程中间交接前的全部工作,并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装置保运阶段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
二标段:兰州新区10万吨/年生物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生物质气化制合成气装置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包括:生物质气化制合成气装置(气化炉要求:能适应多元生物质(菌棒、秸秆及配烧部分土豆渣等)作为气化原料,原料预处理简单且气化炉具有较好地适应原料含水、含灰波动能力,产品煤气中不明显含焦油等大分子物质,气化炉底渣或粗灰外排含碳低(小于2%),总体气化过程碳转化率大于98%。为适应原料品质变化等不确定因素,优先选择有工业运行业绩或通过中试试验气化炉),气化炉的生产能力应当≥每年5万吨甲醇的产量及燃气发电的用气量。
1.1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专篇)、概算、详细工程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1.2设备采购及服务内容包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化验分析仪器的采购、成品保护、运行、售后、培训及质量保证期内设备维护服务。
1.3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建筑工程(不含地下部分)、安装工程(包括单体试车、联调联试)、辅助工程(水、电、暖、通讯等)、临建及措施工程、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维护等全部工程内容。
1.4 负责单机试车、机械完工直至工程中间交接前的全部工作,并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装置保运阶段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
1.5二标段界区划分:电仪设备等执行送电原则,公辅设施、管道桥架等以界区外1米为接口。
注:本次招标设计范围不包括暂估价部分的施工图设计;一标段设计院作为本项目的总体院,负责一、二标段及暂估价部分的设计协调衔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类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工作经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有类似化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管理业绩至少1项。
3.3(1)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注册化工工程师)及化工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20年至今)类似化工项目设计业绩至少1项。
(2)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或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2020年至今)类似化工项目施工业绩至少1项。
(3)HSE经理:拟派HSE经理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化工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主要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须提供投标截止时前连续6个月的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HSE经理。
3.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信用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信息为准)。
3.8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证明的,视为无效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标段投标人的牵头人为工程设计单位、二标段由技术方牵头,且联合体成员均不能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间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注:(1)投标人应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确认。将系统生成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2)省外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办理入甘信息登记。省外施工企业基本信息可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1月07日18时00分至2026年01月12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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