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现公开征集“二级分行物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见附件,最终采购需求以邀请函为准。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10:00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总行或新疆区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 服务供应商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执照,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拥有本项目相匹配的人员且人员相对稳定(提供近半年至少有三个月单位缴纳员工社保的人员数据)。
(3)投标人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单位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
(4)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保证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按照服务团队要求及项目实际需求将拟投入人员(含管理人员及业务服务人员)配备齐全。
(5)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大型商业银行及(含)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或政府企事业单位物业外包服务实施案例不少于1个(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期内,不良行为处罚包括:暂停合作、禁用、退出等情形(含总行、各省分行)。(以中国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中供应商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招标人查询);
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屏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控股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承诺函)
(8)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供应商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