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沭阳县2025-2026年度大气污染源溯源分析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95万元;高于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三)采购需求:具体细则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1.供应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一)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6年1月8日09:00至2026年1月14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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