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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秦园路站-公正路站区间风井工程涉沙湖公园临时用地恢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1-07 收藏项目
3.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秦园路站-公正路站区间风井工程涉沙湖公园临时用地恢复项目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万元):115

6. 最高限价(如有):114.998743万元

7. 采购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以监理开工令为准6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定义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建筑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无在建项目及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6年01月08日至2026年01月14日,每天 00:00至12:00,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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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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