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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运河通道(江宜高速至玉龙南路段)桥梁照明工程灯具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6-01-07 收藏项目
一、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暂估

数量

单位

防水要求

备注

1

12w LED方形栏杆灯A(2200K)

918

IP65

引桥

2

12w LED方形栏杆灯B(2200K)

362

IP65

主桥

注: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采购,按最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谈判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材料、市场行情变动等影响因素,一经采购确认,后续固定综合单价不做改变。

项目预算:人民币67万元。

供货期:接到采购人订单通知后10天内供货完毕。

二、对谈判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谈判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8.如谈判供应商为非制造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品牌制造厂商出具的代理销售证书或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

9.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光学检测报告和安规检测报告(报告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以后),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技术文件相关指标要求(详见第三章“三、技术通则要求”-“(五)景观灯具通用检测要求”-“2.灯具不同阶段检测项目”-“投标前指定灯具需检测项目”,有一项不满足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11.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2日

下载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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