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一期项目经饶发改行政字【2025】9号和饶发改投字【2025】28号文件批准建设实施,资金来源为超长期国债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饶市自来水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就上饶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一期项目货物招标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上饶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一期项目货物招标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预算金额:74760919.16 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66073930.16元人民币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六个月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通过验收交付;
7、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拆装配套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开标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
开标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告知项)。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告知项)。
8.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标处理(告知项)。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 01 月 07日至2026年 01月29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