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6-23
2、项目名称:宜春市袁州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车辆定点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1万元/年
5、报价方式:分“三大维修项目”进行报价,易损耗件维修占比50%,非易损耗件维修占比30%,工时费占比20%。供应商须对“三大维修项目”分别进行折扣报价,所有分项折扣不能超过95%,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无论供应商折扣为多少,最终成交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不超过41万元/年。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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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年) |
采购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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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靖鸿-YC2026-23 |
宜春市袁州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车辆定点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1 |
41万元/年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近三年内(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类型)。
4.投标时需提供资格审查的材料:
4.1提供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标前6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完税凭据(免税企业依法提供有效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4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
4.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
4.7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4.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如有授权)身份证件原件。
4.9提供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类型)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选择承诺制方式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的,可不再提供(4.1)-(4.7)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既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