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皖E0-15
二、项目名称:秀山湖商业运营改造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湖南东路与恒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安徽江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秀山湖商业运营改造项目位于马鞍山市湖南东路与恒山路交叉口东北角轻山、秀山湖公园区域,规划范围北至秀山大道,东至韶山路,南至湖南东路,西至恒山路,总规划面积约1278亩,其中轻山公园占地约211亩,秀山湖公园占地约1067亩(其中水域占地约601亩、周边绿地占地约466亩)。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美丽河湖、海绵城市及园林景观三大建设内容,其中,美丽河湖主要实施绿化清淤、驳岸营造、生态防护林种植等水系整治和水生态内容;海绵城市主要实施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等设施建设;园林景观包含范围内场地清杂处理、绿化移植与种植、建筑、铺装、给排水、文化小品、景观驳岸和服务设施等内容。本项目铺装广场面积约89000平方米,给排水管道最大管径600毫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市花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统一代码:2504-340503-04-01-862738。
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5000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123135501.74元。
八、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九、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2月10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5月5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根据分工情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列明承揽园林景观部分施工内容。
十一、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2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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