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绣女路东、规划横十二路南侧CR24043项目机电、消防专业分包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海门建工控股集团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拟通过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绣女路东、规划横十二路南侧;
2.2工程规模:总金额约338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绣女路东、规划横十二路南侧CR24043项目机电、消防专业分包工程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工程类别:工程施工;
(2)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3)招标的内容:本项目机电安装、消防工程图纸所示内容、招标文件内机电安装工程范围的所有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楼、配套、地库以及室外范围内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招标项目中的电线、电缆、配电箱由招标人供应;
2.4最高限价: 3380万元 ;
2.5工期要求:5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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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招标内容 |
招标控制价 (万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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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JG260002(GK0003) |
机电、消防专业分包 |
3380 |
同时具有①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由①和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4.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同时具有①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由①和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提供。
特别提醒: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4.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4.4企业业绩:(须满足如下两种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①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机电安装(不含消防)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和消防专业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为一组。合同不得重复。(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可以由联合体各方组合而成)
②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机电安装(工作内容同时包含机电安装及消防)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
注: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提供不少于500万元对应工程发票(如采用①业绩组的则两个合同发票累计达500万元即可,发票备注栏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可以单张或多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为2025年11月1日前,否则视为无效。)业绩金额、时间以合同为准,以上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4.5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7 其他资格要求 / ;
4.8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授权委托人(如有)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5.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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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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