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安全智能化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江苏一鼎诚真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扬州市仪征市扬州化学工业园区
2.2项目规模:南京大学新材料中试基地安全智能化项目总投资约2200万元。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入口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会议视频音频系统、网络通信系统、网络安全系统、机房及配套系统、综合管线系统、应急广播及对讲机和巡检、实验室管理硬件、系统平台软件、实验室管理软件、gis 地理软件、oa管理系统、驻场运维(不少于1人现场驻场运维5年)。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文件。
2.5 交货地点:南京大学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现场
2.6 交货期:2026年3月10日前硬件设备应全部运抵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并具备试运行条件。
2.7 质保期:主要硬件设备质保期五年,软件质保十年(含不少于1人现场驻场运维5年),易耗品(防爆终端1年、防爆对讲机1年、定位标签3年、蓄电池3年、定位服务器3年),以上质保期从本项目试运行开始计算。
2.8 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信誉要求:
3.1.2.1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1.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1.2.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1.2.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财务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业绩。
提供包含合同封面/首页、签署页、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及签订时间的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用户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
3.2.4其他要求:无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2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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