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海港大道等11条道路及次墩河排渠工程(五期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解决,资金来源构成为政府100%,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海港大道等11条道路及次墩河排渠工程(五期工程)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相关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1.2 中铁十八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万顷沙区块芯粤能及融捷二期综合管廊工程项目项目,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万顷沙区块芯粤能及融捷二期综合管廊工程项目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海港大道等11条道路及次墩河排渠工程(五期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为疏港大道北起省道 S540,南至金港大道,设计全长 2379.16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 40m,临海段红线宽 26m,规划双向六车道。包括:软基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绿化工程、 铺装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管沟工程、喷灌工程及桥梁工程。本工程概算总投资 22527.64万元,概算建安工程费19116.10万元,合同工期510天。
2.1.2 万顷沙区块芯粤能及融捷二期综合管廊工程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地处广州市南端,四面环水,东邻狮子洋,与东莞隔洋相望;西临洪奇 沥水道,与中山市相邻;西北、北以骝岗水道为界,与广州市番禺区相邻;南滨珠江入海口, 是广州通向海洋的唯一通道,是城市“南拓”的重点地区。项目主要建设规模:综合管廊项目全长 4.211km,含电力、通信(含监控线路)等,新建管廊桥两座。
2.2 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海港大道等11条道路及次墩河排渠工程(五期工程)项目经理部钢材GC01包件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2)生产能力:如厂家投标则生产厂应具备长材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3年至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2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4年1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 《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 中铁十八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万顷沙区块芯粤能及融捷二期综合管廊工程项目部钢材GC02包件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如厂家投标则生产厂应具备长材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3年至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2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4年1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 《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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