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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内河航道通行状态监测及预警项目运行调度与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0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技函〔2025〕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奖补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SZH-YJRJ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运行调度与监测系统是全省航道网运行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全省港航运行管理决策、确保航网安全畅通、推进航运服务提升的重要抓手,是江苏省干线航道建设和管理思路转变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智慧港航、智能航运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指导方向。随着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的意见等意见要求的落地实施,在新的智慧港航形势要求下,我省不仅要在构建现代化水运基础设施上发力,还要以高质量的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赋能水运新质生产力,推动全省水运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提高我省内河航道信息化水平,拟对现有“运调系统”进行功能升级,全面提升航闸管理决策精准度和服务水平。

2.2招标范围

江苏省内河航道通行状态监测及预警项目运行调度与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共有一个标段,即SZH-YJRJ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运行调度与监测系统主要包括干线船闸运行调度子系统、航网运行监测管理子系统、通航数据分析决策子系统、港航公共信息服务子系统以及移动服务终端系统、移动管理终端系统六大部分。主要升级内容为船闸调度自动化升级、航道监测可视化升级、异常预警专业化升级、长三角调度系统一体化升级。

招标内容为上述工作内容涉及到详细设计中的系统软件的需求分析、深化设计、系统开发调试、第三方测评、安全等级测评、试运行、验收和操作培训、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江苏省内河航道通行状态监测及预警项目运行调度与监测系统详细设计》)

2.3服务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编写完成本项目需求文档、深化设计并通过专家审查;

(2)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初步验收并上线试运行;

(3)试运行期3个月后,完成最终验收;

(4)系统维护期:自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需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某一方)应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软件开发项目。

注:合同范围不仅包含软件开发的,应明确其中软件开发的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否则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要求(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证书或技术职称;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应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软件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合同范围不仅包含软件开发的,应明确其中软件开发的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否则不予认可。

(3)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资格证书或技术职称。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养老保险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免征缓缴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6年1月7日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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