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名称:湖北三0三库零星维修及设备设施改造(第四次)
2. 采购实施单位:
3. (请登录)
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5.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 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 采购范围:
工程内容:访客管理系统、二库区防胁迫改造、控制区及大周界防护加固、一二库区零星维修、检查站及综合楼值班室维修、一二库区及生活区路灯、监控补光灯更换、库区加装摄像头、放废库对面大排洪沟边坡维修、一库区原围墙拆除、备用公路钢筋混凝土地面维修、综合楼花坛太阳能路灯安装、1.8公里铁路值班点挡土墙维修、库区打草、新建焚化炉房等(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以上所述的采购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规范、合同条款等以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1.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 建设地点:湖北三0三库。
3.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 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
5.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1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
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不利于本采购活动履行的情况。
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1月6日17:00—2026年1月10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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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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