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交二航局宜昌城西高速公路YCCXT-2项目 招标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交二航局宜昌城西高速公路YCCXT-2项目业主计量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交二航局宜昌城西高速公路YCCXT-2标南津关长江大桥北岸主塔液压爬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宜昌城西高速公路南津关长江大桥连接宜昌市夷陵区和点军区,在长江三峡的尾端南津关隘跨越长江,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过江通道。桥位位于西陵峡风景名胜区,上游距已建三峡大坝约25km,下游距已建葛洲坝约5km。
宜昌城西高速公路项目路线起讫桩号为K0+000~K46+700,全长46.7km,投资估算150亿元。
YCC×TJ-2标段起讫桩号为:K17+250-K19+197,线路总长1.947公里,本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包含:1/2南津关长江大桥主桥、南津关长江大桥北引桥、G348跨线桥、西陵峡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北岸慢行系统及接线工程、标头路基工程。
南津关长江大桥主桥采用1200m跨径UHPC桥面板钢桁梁单跨吊悬索桥。主缆跨度(445+1200+303)m,垂跨比1/9,横桥向布置两个索面,横桥向中心距42.6m。吊索采用平行钢丝吊索,顺桥向标准间距15m。
主塔采用C55钢筋混凝土门式结构,塔高190m,设计方量3.2万方,由塔柱、上横梁、下横梁组成,采用液压爬模施工。塔顶处塔柱的横向中心间距为42.6m,塔柱截面采用空心薄壁结构,塔柱横桥向外侧面由两段圆曲线组成,分界点在17节位置。除顶、底实心段外,塔柱采用单室空心截面,纵、横向壁厚相等。主塔上、下横梁采用箱形变截面,并设置预应力体系,下横梁处壁厚2.5m,下横梁至塔底壁厚 2.2m,下横梁顶面设置支墩,支墩采用双柱墩,墩柱中心横桥向间距 20.5m,下横梁在墩柱中心处相应设置横隔板。上横梁处壁厚2.5m,上横梁至圆弧交界点间壁厚1.6m,圆弧交界点至下横梁间壁厚2.0m。
为满足主塔景观造型需要,主塔塔柱外侧及上横梁底面设置了装饰构件,装饰构件采用钢材,预埋件与主塔结构同步施工。
详见招标文件2.2招标内容:本项目主塔配置2台套液压爬模,采用少拉杆体系浇筑高度6米,外模采用进口面板,内模采用国产面板(均采用21mm厚度);采用分离式宽架体,加宽至3.3米,配置专用养护层,内腔采用挂架全封闭防护;上下游方向采用自适应滑移设计,配备位移监控、压力监控、风速监控、油温监控、视频监控、数据传输、全封闭蒸汽养护系统和防坠系统。
2.3招标边界条款:
乙方应负责提供符合甲方施工要求的设备,并满足以下要求:
(1)根据本项目生产进度,中标单位(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15日内组织设备部件进场并组织安装,且自首车设备部件进场开始,在项目部规定时间内配合主塔施工队伍完成液压爬模的拼装和使用,一切以服从现场施工进度为准,不得因为液压爬模问题影响主塔施工进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应满足本项目安全环保要求,关键受力部件(详见附件)必须保证为2年以内新生产设备。
(3)设备进场前,乙方应同时提供完整的特种设备技术资料,包括不限于:设备安装/拆除方案、根据甲方的模板编制的《主墩液压爬模安装、拆除、施工工艺卡片》、各阶段作业指导书、维保计划、使用操作规程、材料进场验收要求(详见附件)、机械设备产品合格证(含整机合格证、安全装置合格证)、性能参数表、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设备保险、安装单位企业资质、安装单位生产许可证、安装单位现场人员资格(与安装/拆除方案一致)、螺栓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高强螺栓应按照项目部要求额外配备用于甲方更换和现场抽检,第三方检测费用甲方负责,只承担一次)、维修保养计划。乙方应确保设备满足甲方现场施工的技术、安全及环保标准。
(4)乙方负责将设备运送至甲方施工现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中交二航局宜昌城西高速公路YCCXT-2标项目主墩施工现场。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组织卸车,乙方清点设备各零件部件并妥善保管,并在现场完成设备资料移交。
(5)每套液压爬模全部零构件到场后,乙方提交设备资料,由甲方组织监理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租赁单位进行安装条件核查,乙方被核查项应与乙方的安装/拆除方案一致(安装单位现场人员资格、安装时所用的工索具及合格证)。核查通过后,乙方可以开始指导安装,乙方安装所用的起重设备均由甲方提供。
(6)甲乙双方应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设备安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乙方安装、拆除、使用作业时应遵守上述协议及甲方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严禁违章冒险作业、强迫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7)液压爬模安装完成后,乙方应立即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将检验等级资料报备甲方,并由甲方组织监理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租赁单位(含操作人员)进行联合验收。联合验收合格并通过监理、业主同意后,乙方设备方能正式交付使用。
(8)乙方设备应满足甲方施工安全及进度需求,故乙方设备交付时应配备智能监控系统,且能接入甲方指定信息化管理平台。如乙方监控无法满足上述条件,则由甲方组织采购安装,产生的费用从租赁结算中扣除。
(9)设备进场安装满足现场使用要求、经左右塔柱各三节试验合格后,次月月末办理进场安装费用结算;退场材料全部退场,办理退场手续后,次月月末办理拆除退场费用结算。
(10)自设备交付之日起,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日常检修工作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应确保设备在使用期间性能稳定、安全可靠。
(11)自设备交付之日起,设备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或按月结算,具体方式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租金已包含设备使用费、设计费用、保险费、证书执照费、定期检验费、维保费、税金等明示和暗示的费用。
(12)设备的日常维护(含润滑、清洁等基础保养)、定期维保检验(出具维保检验报告)均由乙方负责,并确保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的技术状态。乙方应自备必要的维修工具及易损配件。
(13)设备运行所需水电费由甲方提供,甲方按施工需求及时供应,确保设备连续正常运行。
(14)如因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设备损坏或灭失,乙方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15)制造期间驻场,食宿甲方自理。
(16)施工班组参与爬升的操作人员培训考试由乙方组织,费用由甲方自理,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17)归还时丢失、维保赔偿标准由乙方在报价阶段明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主跨千米级以上悬索桥,主塔施工3年以内的业绩证明且有在建项目业绩支撑,需有合同证明)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应与所投设备租赁或供应内容一致; 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关认证证书(如设备质量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且加盖单位公章。
(3)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 7 日至 2026年1月 12 日(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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