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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廊坊东站综合交通枢纽EPC工程项目经理部钢板加工件询价采购公告
日期:2026-01-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阳区和开发区交界,北环路以北、凤仪道以南、银河路以西、经五路以东。廊坊东站北停车场,总建筑面积为31793.18平方米,主要建设交通综合楼、配套辅助用房、地下车库等。市政配套工程包括绿柳路、经七路、经七东路、黄丹路、纬乾道、内部一、二、三、四路,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照明、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A、B、C、D四个匝道,匝道总长度为3193.7米。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

2.5.1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需具备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报价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报价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含)人民币。

本次询价采购不收取保证金,为了保证询价的严肃性,凡是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进行报价的,报价的产品不符合检验标准的,低价中标放弃供应的,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经判定为恶意行为后将被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录,1年内不允许参加本公司所有物资招标和询比价的投标工作。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项目

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备注

1

钢板加工件

444*350*20mm,见附图

170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廊坊东站综合交通枢纽EPC工程项目经理部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北环道廊坊北站北广场

2026年1月10日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执行标准|GB/T 709-2019,钢板材质Q235B,锚筋材质HRB400E。钢板焊接工艺应符合T/CTII 012-2023要求。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相关销售资质

(三)合同交货计划

本批物资为急需物资,报价厂家在中标后3天内必须进场。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北环道廊坊北站北广场附近,一次性配货到现场。

(五)验收要求

所有零部件按现场实际测量型号并能合格使用的数量验收。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100 %)

□铁建银信(  %),兑付期限为:   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其他          (   %)

票据贴息费用由 卖方 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9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90% ,剩余10%于180天内付清(质保期后)。延期付款宽限期7个工作日。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的0.5倍为基准,具体执行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货物在中标收到买方通知后3日内进场。

3.4.3供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 /广阳区/廊坊北站北广场。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0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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