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工程XXZQ-1标段起讫里程为DK164+854.43(含天生桥2号桥忻方台)~DK180+065.85(石咀隧道出口),正线长度15.228km,标段位于河北省和山西省境内,大至呈东西走向,途径河北省阜平县天生桥瀑布群自然风景区、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石咀乡、金岗库乡,跨G1812沧榆高速公路、国道G337国道;主要包括路基0.643km;桥梁4.35km/1座(其中:正线长1780m,4条到发线总长2570m);隧道12.778km/2座(其中北太行隧道12.519km),无砟轨道(含精调),五台山站场及相关工程(含站台雨棚),本标段范围内相应的大临及配合辅助工程、配套工程。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 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
1 |
弹性垫板 |
600*60*8mm |
块 |
4080 |
雄忻高铁1标项目 |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石咀镇雄忻铁路 XXZQ-1标项目 |
2026/1/15 |
|
2 |
弹性垫板 |
900*60*8mm |
块 |
4080 |
|||
|
3 |
弹性垫板 |
684*130*20mm |
块 |
240 |
|||
|
4 |
弹性垫板 |
684*130*50mm |
块 |
126 |
|||
|
合计 |
8526 |
||||||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弹性缓冲垫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应符合《桥上双块式无砟轨道纤维结构弹性垫层》(Q/CR 6-2014)的相关规定。
2、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标准,同时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要求,各标准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较高的标准为准。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3、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最终解释权属询价发布人。
4、 缺陷责任期为 5 年;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移交甲方且完成工程结算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物资清单、原材料合格证、产品合格证、计算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必要文件。
(三)合同交货计划
2026年1月15日验收合格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投标方自行运输原材料
(五)验收要求
物资运抵交货现场由甲乙双方共同点数验收。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100 %)
□铁建银信( %),兑付期限为: 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其他建行E信通( %),兑付期限为:12个月
票据贴息费用由 投标方 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3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 70 % , 60天内支付至 95 %,剩余 5 %于 180 天内付清。延期付款宽限期7个工作日。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为基准。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石咀镇中铁十一局雄忻高铁1标项目施工现场。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四、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0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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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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