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永州市旺达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湘钢东安石灰石矿采石场钻孔分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 永州市旺达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永州市旺达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湘钢东安石灰石矿采石场钻孔分包采购项目,本项目采用露天台阶爆破工艺,台阶高度10~12m,岩石普氏系数f=2~10,钻孔直径90mm。工作范围为采石场范围内的穿孔、矿山开采(钻孔)的表土清理、基跟清理及矿山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工作。设备要求:需配备1台履带式挖掘机用于矿山开采、钻孔的表土清理及根基清理;需配备3台履带式钻机(钻孔直径90mm),须满足矿石产量不少于20万吨/月的生产能力(要考虑月度工程量的不均衡性);需配置2台洒水车负责对矿区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每天4次(上下午各2次)。分包周期至2026年2月28日,预计工程量为105万吨 。
2.2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到2026年2月28日
2.3 交付地点: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湘钢石灰石矿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资质;
(3)投标人必须有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标的物的能力;
(4)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形式进行投标。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有钻孔施工业绩,且工程钻孔业务不少于一个。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外部失信记录(外部失信记录是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3个政府网站收录的供应商失信记录,主要包括近三年涉及围标串标、出借或借用资质证照、提供虚假材料、产品质量问题的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有无被人诉讼和被执行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年1 月 12日至 2025年 1 月27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1 月27日 17 时 30 分。
永州市旺达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湘钢东安石灰石矿采石场钻孔分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 永州市旺达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永州市旺达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湘钢东安石灰石矿采石场钻孔分包采购项目,本项目采用露天台阶爆破工艺,台阶高度10~12m,岩石普氏系数f=2~10,钻孔直径90mm。工作范围为采石场范围内的穿孔、矿山开采(钻孔)的表土清理、基跟清理及矿山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工作。设备要求:需配备1台履带式挖掘机用于矿山开采、钻孔的表土清理及根基清理;需配备3台履带式钻机(钻孔直径90mm),须满足矿石产量不少于20万吨/月的生产能力(要考虑月度工程量的不均衡性);需配置2台洒水车负责对矿区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每天4次(上下午各2次)。分包周期至2026年2月28日,预计工程量为105万吨 。
2.2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到2026年2月28日
2.3 交付地点: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湘钢石灰石矿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资质;
(3)投标人必须有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标的物的能力;
(4)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形式进行投标。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有钻孔施工业绩,且工程钻孔业务不少于一个。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外部失信记录(外部失信记录是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3个政府网站收录的供应商失信记录,主要包括近三年涉及围标串标、出借或借用资质证照、提供虚假材料、产品质量问题的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有无被人诉讼和被执行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年1 月 12日至 2025年 1 月27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1 月27日 17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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