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福兴工贸有限公司支付末端产品运输服务费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鹤壁市福兴工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因鹤壁市及鹤山区环保政策管控要求,鹤山区境内严禁存放矸石,为保障选煤厂正常生产运营、规范末端产品运输处置流程并全面满足环保管控标准,现需对洗选末端产品运输处置,推动产品及时清运处置,实现生产、销售与环保合规的协同推进。
招标范围:对洗选末端产品运输处置,推动产品及时清运处置,实现生产、销售与环保合规的协同推进。由招标人负责装车。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鹤壁市福兴工贸有限公司支付末端产品运输服务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企业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方必须具有矿石、煤矸石等相关固体废料加工经营资质,且具有相配备的环评手续且均在正常运营状态,环评年限均在有效期。(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须使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纯电动运输车辆,且符合本单位装车特定环境要求,能够满足不同道路运输要求,严禁使用燃油汽车运输。车辆相关资质证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路运输相关运营资质的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驾驶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按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定执行),熟悉纯电动车辆操作规范及应急处置流程。近 3 年内驾驶人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个人驾驶档案无不良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驾驶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培训证明、无重大事故记录承诺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矸石处理业绩至少1项,应附合同和至少一张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5.投标人在服务合同有效期内,完成采购方所要求的选煤厂水洗矸石清运内容,确保项目的完成质量、安全性及时效性,不能影响福兴工贸洗煤厂正常生产。(需提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网络截图;
8.响应人须提交《股权及任职关联穿透声明》(见附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响应人公章并注明签署日期,承诺其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股东、董监高等人员与鹤煤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联、任职关联:近三年内未聘用鹤煤公司及下属单位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担任职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披露上述关联关系排除的相关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7日16时00分到2026年01月14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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