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首都机场中道北、东道南、东道北灯光站不间断电源(UPS)更新项目 ,已由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 ( 关于首都机场中道北、东道南、东道北灯光站不间断电源(UPS)更新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京机场股份发〔2025〕134号 )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招标暂估金额: 16805900 (元人民币)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首都机场中道北、东道南、东道北灯光站。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1)中道北灯光站:更新2台300kVA的UPS装置,选用胶体电池;更换和新增23面低压配电柜(含8面临时低压配电柜),2面有源滤波/无功补偿柜,更换各类型电力电缆;更换1台精密空调。(2)东道北灯光站:更新2台400kVA UPS电源;更换电力电缆。(3)东道南灯光站:更新2台400kVA UPS电源;更换电力电缆。上述灯光站的UPS电源装置更新后,接入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并对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升级改造。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 。2.5招标范围:对首都机场中道北、东道南、东道北灯光站UPS设备、电池及相应低压柜等进行改造更新。2.6其他: / 。招标暂估金额: 16805900 (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2024年12月~2025年11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5)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独自完成过至少1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的4E级(含)以上民用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工程名称等相关信息,附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签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中该业绩的网页截图。业绩认定时间以“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该业绩网页截图中的竣工时间为准。(6)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同时项目经理应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01-07 17:00:00 - 2026-01-13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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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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