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江苏宝应山阳镇120MW渔光互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51100121191 )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扬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江苏宝应山阳镇120MW渔光互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三峡(宝应)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江苏宝应山阳镇120MW渔光互补项目位于江苏省宝应县山阳镇。项目拟采用渔光互补形式综合利用土地空间,利用约2152亩鱼塘等地面水域上层空间从事光伏电站建设。
本项目拟装机容量交流侧约为120MW。拟采用635Wp单晶硅双面N型组件、320kW组串式逆变器(组件和逆变器具体型号以初步设计为准)。项目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光伏组件升压汇集至升压站35kV母线,经过主变升压至220kV,最终以1回电网建设的220kV线路接入系统。
(本项目最终的设备配置和技术方案以招标人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光伏区、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不含光伏组件、逆变器和固定支架)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含鱼塘改造)、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生产准备、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负责本工程完整的数字化交付及实施服务。以及建设手续、用地手续、并网手续、调度手续及供电手续、临时征地等相关手续办理等,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分界点:
与送出线路分界点:本项目以升压站侧GIS出线构架/电缆为招标范围分界点,GIS出线架构/电缆及其附属设施包含在本标段(具体分界点及出线方案以电网线路实施方案为准)。光伏场区、升压站内与本期有关的所有设计、设备、材料、施工、安装及调试工作均包含在内。投标人均应按招标人及监理人的指示在本项目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续办理、设备调试、地方沟通协作等)。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计划工期
计划于2026年4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6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若提供分项资质,须提供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全部3个分项资质)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二级(不含110kV及以下)及以上、承修二级(不含110kV及以下)及以上、承试二级(不含110kV及以下)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各方资质要求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件和业主完工证明(包括全容量并网证明或项目评定书或工程移交证书或竣工报告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规模及具体工作内容,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盖章及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项目若只是首批并网不计为已完工业绩):
①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有至少2个100MWp及以上作为独立承包人或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已完工的光伏工程(含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升压站)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渔光互补项目业绩);
②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设计方具有至少2个100MWp及以上已完工的光伏电站(含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升压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渔光互补项目业绩);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施工方具有至少2个100MWp及以上已完工的光伏电站(含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升压站)的施工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渔光互补项目业绩)。(说明:若联合体投标人提供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联合体成员在该业绩中承担具体工作和在本项目承接工作联合认定(以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及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为准))。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100MWp及以上已完工的光伏电站工程担任项目经理任职的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以上业绩及项目经理要求的容量均为直流侧容量,若证明材料中无法认定直流侧容量或交流侧容量,则按照直流侧容量认定。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3年,须提供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 / 。
3.2本次招标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方不超过3名(含牵头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1月7日9:00时整 至2026年1月14日17:00时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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