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物流民航货运双视角X光安检机(Ⅲ型)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取2家供应商提供民航货运双视角X光安检机(Ⅲ型)的产品供货。项目中标人评分排名仅作为入围资格排名,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框架合同上限金额计算公式:(安检机、安装工程及配套设施设备预估采购总数量/中标人数量)*中标人对应投标单价,并求和,其中:2家供应商中标后,阳光商城上架安检机数量均为5套,其他上架配套设施设施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的一半,预估采购数量不作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成交量的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对阳光商城上架数量进行互相调剂,保持2家供应商总采购量不超过10套,南航各用户单位在额度范围内按意愿在这2家中标人中选择供货商供货,并按实际发生量与中标人结算。
1.5.2 本项目为招标人提供民航货运双视角X光安检机(Ⅲ型)及配套设备的供应及售后服务保障,并按招标人实际需求负责设备安装及配套设施的所有工程改造(包括但不限于:隔离围网的新建及改造工程,安检机沉降安装的挖坑土建工程,防冲撞柱、防冲撞地栏的安装及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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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内容 |
3年预估采购数量 |
单位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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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航货运双视角X光安检机(Ⅲ型) |
10 |
台 |
992000 |
9920000 |
通道尺寸: 1510mm≤宽≤1610mm;1750mm≤高≤181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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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动卷闸门(Ⅲ型安检机用) |
10 |
套 |
11000 |
110000 |
具体规格尺寸、技术要求按用户需求。 数量为预估数,最终结算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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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检机操作台A型/B型(Ⅲ型安检机用) |
10 |
套 |
4800 |
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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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前端无动力延长轨道(Ⅲ型安检机用) |
20 |
米 |
14078 |
281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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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后端无动力延长轨道(Ⅲ型安检机用) |
20 |
米 |
14078 |
281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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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建隔离围网(Ⅲ型安检机用) |
30 |
平方米 |
900 |
2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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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防冲撞地栏(Ⅲ型安检机用) |
10 |
个 |
950 |
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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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前端电动延长轨道(Ⅲ型安检机用) |
4 |
米 |
20950 |
8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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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检机通道标识牌 |
10 |
套 |
400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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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Ⅲ型安检机沉降安装工程(含前后端延长轨道) |
6 |
台次 |
40000 |
2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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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防冲撞柱(Ⅲ型安检机用) |
10 |
套 |
1200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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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01742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中标人按要求,分批次保障南航全国相关具体单位的民航货运双视角X光安检机(Ⅲ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订单。中标人按要求将产品上架南航内部电子商城(阳光商城),南航旗下的各成员单位通过南航阳光商城进行X光安检机及配套设施设备下单,中标人在接到订单后,负责订单的生产、配送、安装、调试、组织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或其授权的检测人员进行检测及售后等相关保障,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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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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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航货运双视角X光安检机(Ⅲ型)及配套设施、设备等生产、配送、安装及施工 |
招标人订单指定的全国范围内配送地点(包括南航广州国内及国际航空货运站、新疆、黑龙江、深圳机场南航航空货运站等,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订单下达后45个自然日内完成订单生产、配送到指定地点,安装期限须满足订单要求。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制造厂家,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若多家代理商同时提供唯一授权,唯一授权代理商均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注意:制造厂家须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投货运双视角X光安检机(Ⅲ型)经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4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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