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已由川投(盐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川投(盐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2.询比范围、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2.1项目概况:盐源10#地块长柏光伏项目,新建光伏电站,含光伏场区、升压站、集电线路及附属设施。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30万千瓦(交流测);场内集电线路拟采用35kV电缆桥架和架空线路相结合的方式;项目拟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凉山中500kV变电站,项目永久用地面积约36.38亩,租地面积约4384.4亩。
2.2项目地点:盐源县长柏镇。
2.3询比范围: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规范,盐源10#地块长柏光伏项目投资建设按程序完成省国资委核查备案后,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盐源10#地块长柏光伏项目招标阶段控制价编制服务,包含光伏项目本体及升压站工程(含储能及暂估价)、送出线路工程及监理服务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见第六章甲方要求。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甲方发出项目正式实施通知之日起至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成止。
2.5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以及甲方的管理制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新能源或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业绩相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封面、服务内容、签署页)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合同中须体现合同双方单位、内容、规模等关键信息,否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客观证明材料。完成业绩需提供客观证明材料。
3.3团队主要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2)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为供应商企业的正式员工;
(4)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从事过1个新能源或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需担任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页、实施内容或工程量清单页、职务确认页、签署页等关键页面)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3.3.2专业造价人员要求:
(1)配备土建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
(2)配备安装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
注:(1)上述人员应提供技术职称的有效证书扫描件,提供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并提供近6个月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业绩材料按照询比公告3.2条的要求提供,若业绩材料不能体现人员角色的需额外提供其他客观证明材料。
3.4近3年(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提供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承诺函)。
3.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6年1月7日-2025年1月9日23:59……下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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