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险项目(二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标段)年度采购估算价值,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05万元/年;延边长白山嘴棒有限公司3万元/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险项目(二次)
2.2 招标内容:2026-2027年度商业保险(招标险种: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货物运输险及机动车辆保险),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2.3 服务周期:2年。若服务期内涉及未完成的理赔服务,则保险服务期顺延至所有理赔服务完成时截止;
2.4 服务地点: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边长白山嘴棒有限公司;
2.5 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合同签订方式:统招分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总公司授权的分(支)公司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是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的、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可以经营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商业保险项目工作经验,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允许更换人员。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以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为准)。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4)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截止期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按照《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5)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现视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相关投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被授权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协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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