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眼科综合大楼电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眼科综合大楼电梯工程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病房总床位400张,总建筑面积80862.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732.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130.07平方米。眼科综合楼采用框架结构,地上15层、地下3层。
2.4 招标范围:眼科综合大楼电梯工程,扶梯14部,直梯16部。包括电梯设备供应(设计、制造、运输),电梯安装(主体、控制系统安装、调试),五方对讲(设备、安装),检测验收,售后服务、质保等(具体详见参数清单)。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2.6 交货及安装期:364日历天。
2.7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 安全要求:不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
2.9 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年,其中电梯的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质保期不低于5年。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者经电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B 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曳引式货梯)B 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载货电梯 B 级及以上);或具有新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2.2 投标人若为电梯代理商,应具备以下资格:
(1)须提供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一个代理商仅能代理一个制造商的设备);
(2)代理商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B 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曳引式货梯)B 级及以上)或具有新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代理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载货电梯 B 级及以上)或具有新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电梯设备制造商单位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与制造商或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制造商或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2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请登录)3.6 其他要求: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2自项目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1月08日至2026年01月14日……报名。
4.2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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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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