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城中水回用建设项目(一期)中水管道下穿京沪铁路增设防护设施工程已由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以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泰城中水回用建设项目(一期)的核准意见》(泰审批投资〔2025〕84号)和《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涉铁工程办公室关于泰城中水回用建设项目(一期)中水管道下穿京沪铁路有关意见的复函》(涉铁工函〔2025〕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东岳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全部使用地方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山东济铁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
建设规模:泰城中水回用建设项目(一期)中水管道下穿京沪铁路增设防护设施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
泰城中水回用建设项目(一期)中水管道在京沪铁路下行K576+034处路基下穿越,采用1-D0=2000mm钢筋混凝土防护套管作为中水管线下穿铁路的防护通道,套管壁厚200mm,每节套管长度2.5m,套管长度107.5m,与铁路交角为90°。
具体以通过国铁济南局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泰城中水回用建设项目(一期)中水管道下穿京沪铁路增设防护设施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从工程施工准备到竣工投入使用的全过程施工,包括第三章(桥涵)、第五章(轨道)、第六章(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十一章(其他费)、第十二章(总承包风险费)。
标段划分:1个标段(SG-1)。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30日。
2.3 其他说明: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5年具有桥涵下穿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铁路电务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1.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具有5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
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3.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委派的人员未在国铁济南局涉铁工程“黑名单”执行期限内。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3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投标人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6年1月7日9时至2026年1月12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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