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编号:(请登录)
2.采购项目:资阳市人民医院PVA颗粒等耗材和基台系统-TS万能基台套装等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资阳市人民医院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资阳市人民医院PVA颗粒等耗材和基台系统-TS万能基台套装等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本项目为2个包,即01包资阳市人民医院PVA颗粒等耗材配送服务,02包资阳市人民医院基台系统-TS万能基台套装等耗材配送服务。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请登录)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
录。
2.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2.1若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响应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响应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2.2响应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具备产品的注册证/备案,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产品若是进口产品,供应商非响应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响应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响应产品的授权。(①可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响应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②或承诺合同签订后第一次供货前提供所投产品授权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六、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七、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1日8: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